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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被征地农民领到养老保障金
【发布日期:2013-01-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朱秀花 林亦霞)日前,家住庄边镇前埔村的范国荣从农业银行领到了自去年8月1日起补发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老范高兴地说道:“有了这份养老保障金,我的晚年生活更加滋润了。”
    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的精神及要求,涵江区于2012年10月制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实施细则,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
    据悉,该区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障的范围为:2007年4月28日原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通知》下发之日起,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2007年全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土地由村(组)集体统一经营管理,被征用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全区人均耕地面积30%以下的村所属农户;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可分期分批办理养老保障登记手续,待其年满60周岁时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直接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
    截至目前,该区已有225位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领到养老保障金,同时该区各乡镇正在全面摸底登记,将陆续为全区9000多名被征地农民分批办理养老保险,争取让他们早日领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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