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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拳替儿子出气 父亲获刑并赔钱
【发布日期:2013-01-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婷)小学生之间为了一些小事打闹是经常发生的事,但涵江一学生父亲却为此替儿出头,挥拳“报复”欺负儿子的同学,结果引发严重的后果。日前,涵江法院一审判决林杰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半。
    林某和方某是涵江区国欢镇某小学的同学。2012年9月21日16时半许,林某的父亲林杰(涵江人,1978年出生)驾二轮摩托车来学校接儿子林某放学,在途中听到儿子说在学校被同学方某“打”,作为父亲的林杰听后很生气,遂怀恨在心。途经莆田监狱马路对面时,林杰遇到方某,便立马停车上前责问:你为何在学校欺负我儿子?方某连忙予以否认。林杰此时愤怒地朝方某的小脸打了一拳后立即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方某回到家对父母叙述此事后,家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林杰于2012年10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发后,在诉讼过程中,林杰与方某的法定代理人达成和解协议,林杰向方某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偿方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0元(款已付清),方某的法定代理人对林杰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建议法院对林杰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1月9日,涵江区司法局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认为林杰可以纳入社区矫正管理,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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