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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驾摩托车 两罪并罚悔莫及
【发布日期:2013-01-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黄青付 杨微微】

    晚报荔城讯 1月25日,被告人朱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荔城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区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处罚金2000元。
    据悉,2012年10月1日22时许,被告人朱某醉酒后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载余某及“小马”从黄石镇东井街沿漳东线往华东村方向行驶,途经漳东线359KM+400M处,与停在路上的警车发生轻微碰撞。经鉴定,被告人朱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超标,系醉驾。被告人朱某当场被荔城公安分局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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