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县区新闻
秀屿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活动
【发布日期:2013-02-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唐群英)昨日,家住秀屿区月塘乡洋埭的张华明收到了一份《文明过节倡议书》,这份倡议书是他在村干部上门分发给他的。张华明表示,将按照倡议书的要求,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做一个文明新市民。
    倡议书倡议全区人民,在节日期间,提倡少办酒席,少放烟花、爆竹,摒弃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将节省下的资金用于修桥铺路、捐资办学、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事业,造福桑梓;破除封建迷信,积极参加传统民俗文艺汇演、书画、摄影、字谜灯会等春节文化活动以及健身、读书、踏春等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休闲活动,遵纪守法,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不涉及黄赌毒。加强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盗和食品安全,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自觉维护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环境、节日秩序、节日氛围,充分展示文明和谐、整洁有序的秀屿新形象。
    据了解,春节元宵将至,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秀屿,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秀屿区决定在春节、元宵期间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并制定《在春节元宵期间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活动方案》。在秀屿区人大三届二次会议和政协秀屿区三届二次会议闭幕式上,区领导倡议,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带头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过一个欢乐、喜庆、节俭、文明、祥和、幸福的春节和元宵节。
    秀屿区人大代表、福建恒艺展柜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对笔者说:“前几天,村里在演戏,本想请上几桌热闹一下,看了倡议书,我就改变了想法。不办酒席,把节省的资金捐给教育事业。作为人大代表,我不但自己要带头落实倡议书的内容,还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朋友一起来,转变观念,用实际行动,弘扬先进文化,树立文明新风。”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