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公职老赖”
仙游集中清理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执行积案
【发布日期:2013-02-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仙游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陈国孟 颜敏珊 郑新潮 罗剑华)2月4日,记者从仙游县召开的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协调动员会上获悉,该县全面依法开展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明确要求力争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今年7月1日前全部化解,涉公职人员积案今年6月30日前,化解率不低于70%,今年12月31日前积案全部化解。 近年来,由于多方面原因,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裁定执行难问题特别是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据初步统计,仙游法院所辖尚未执行完毕的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案件共有355件,涉案标的高达2760.29万元,其中,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24件,涉案标的达838.51万元;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339件,涉案标的达1978.07万元。虽然这类案件不多,但执行中受到的干扰较多,渐渐成了难啃的“硬骨头”,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清理解决党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案,对规范党政机关参与民事经济活动、树立司法权威有着积极的作用。 据介绍,该县规定明确的清理期限,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应在今年3月30日前履行完毕;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应在今年7月1日前履行完毕。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应在今年3月30日前履行完毕;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案件,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履行完毕;未按裁判文书确定期限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涉案单位和个人,由县法院执行部门依法对其采取法律措施,包括曝光被执行人信息、扣划工资、查封、冻结、拍卖财产、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对经过催告后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甚至采取各种方式阻碍、干预执行的单位和个人,该县县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专项清理活动取得实效。 为保证执行到位,该县成立了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蔡晃任组长,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邱忠生和县法院院长关玉辉担任,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领导及各涉案党政机关及涉案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组成人员。 |
从“单打独斗”到矩阵出圈 政企联动打造莆田优品新生态
莆田推出4条“护学公交”
劳模进乡村 惠民暖人心
仙溪胜景 游福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