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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施手术没收所得并获刑
【发布日期:2013-02-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林婷】

    晚报涵江讯 近日,涵江法院审理了一起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却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达9人次,致使他人超计划生育二胎的案件。
    已过70高龄的李月某(1942年出生,涵江人)原供职于原莆田县某乡镇卫生院,于1988年8月起任助产士,1990年9月获得节育手术人员考核合格证,1995年退休;以上合格证未进行校验。自2001年始,李月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其位于涵江区崇圣村旧宅内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2011年12月7日,涵江区计生局接群众举报后对李月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立案调查,并于同日将案件及其移送公安机关。
    在案件诉讼期间,法院委托其的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有关其是否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进行社会调查,区司法局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同意对李月某实施社区矫正。今年2月,其退出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990元,上缴国库;故法院以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处李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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