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施工夜夜到凌晨,震动槌声,严重影响到我休息我才会出此下策!”现年25岁贵州男子陈伟在涵江区打工,租住在涵江区黄霞村某民房。去年8月10日凌晨1时许,因该民房附近的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涵西街道售楼部)的楼盘施工严重影响到陈伟休息,陈伟心怀不满,便凌晨摸到该公司外,持“椭圆状”鹅卵石砸坏该公司售楼部玻璃及沙盘“亚克力”路面(经价格鉴定,上述财物被毁坏造成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3771元)。案发后,陈伟被此房地产公司的保安人员当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同日,公安机关从陈伟处提取并扣押“椭圆状”鹅卵石20块。 涵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伟故意毁坏被害单位财物,造成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377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据此,依法一审判陈伟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处有期徒刑9个月;扣押在涵江分局的作案工具“椭圆状”鹅卵石20块,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到居住地附近有楼盘施工影响到休息事件,切勿自行运用不法手段泄愤或报复处理,可通过正当途径向相关部门举报或与楼盘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晚报记者 林双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