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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 文盲农妇诈骗42万
【发布日期:2013-03-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徐晋雄 戴艳芳】

    徐某是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普普通通的农妇,目不识丁的她,以投资加油站、公交线路有高额利润、低价出售房产等为由,骗走他人共42万元现金。日前,城厢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徐某。


扮加油站承包商诱人入股


    2009年7月徐某到莆田高楼某服装店找到被害人翁某,谎称她承包的石家庄加油站项目有部分股东要退股,一股8万元,投资一年后可挣10万,并可一次性收回18万元,让洪某一起投资拿一些股份。翁某听完很高兴,第二天与徐某签了投资协议。两三个月后,徐某又找到翁某,慌称自己是莆田城南加油站股东之一,该加油站要增加股东,投资8万年分红10万并可一次性收回。翁某想城南加油站在莆田名气挺大的。就与徐某又签了一份投资协议。在徐某的引诱下,翁某二次在高楼建设银行取款后,交给徐某共16万投资资金。期间,徐某又以私人名义向翁某借款8万元。


租来房子扮业主卖房子


    2010年12月,徐某告诉好友陈某,称其表哥位于安福市场旁天桥处的三和嘉园1905房准备以每平米4200元出售。陈某觉得划算,就与亲戚翁某、陈某琼跟着徐某去看房子。见徐某跟小区物业很熟,能拿钥匙开门带陈某等人进去看,陈某便相信了并决定要买。徐某又说表哥在外地,要等11年2月才回来,想买先签协议并放10万元定金。2010年12月7日上午,陈某与徐某在梅峰寺旁的服装店内,由徐某口述,陈某起草合同内容,徐在合同上签名并捺手印,之后陈某通过银行汇款10万元到徐某丈夫的账户上。2011年3月,徐某找到陈某,让他拿8万投资城南加油站,到第二年3月26日可获得10万元利润。陈某答应后,在新度镇渠桥村的家里,由徐某口述,陈某代写,双方签订投资协议,并通过建行汇款8万元到徐某账户。2012年4月中旬,陈某通过朋友得知1905房是徐某租赁的,才知上当受骗,就多次找徐某讨钱,同年8月徐某不知去向,陈某只好报案。


宾馆服务员也栽在高额回报上


    2012年5月底,徐某到南门某宾馆游说老板娘詹某投资加油站及公交车的项目,詹某因资金周转问题没有参与。服务员阮某手上刚好有闲钱,就问徐某投资的情况。徐某谎称认识莆田26、36、6号公交线路老板娘,已承包三条路线经营,还称所有23路公交车都在她合股投资的一家中石化加油站固定加油,劝阮某一起投资这三线公交车及加油站生意,投8万年回报11万并收回本金。阮某听完,在詹某的见证下,当场与徐某签了合同书,并通过银行汇款8万元给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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