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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一百米 涉嫌危险驾驶罪
【发布日期:2013-03-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佘晓冬 戴艳芳】

    晚报城厢讯 酒后驾驶摩托车,即使只行驶了一百米,也一样涉嫌危险驾驶罪,荔城新度镇的黄某辉正是抱着侥幸心理,却要因此付出代价。近日,城厢检察院对黄某辉提起公诉。
    1月6日,黄某辉和妹夫等人在市医院对面的饭店内吃饭,期间黄某辉喝了约10瓶啤酒。这时,黄某辉的妹夫因与他人有纠纷,到相隔百米的凤凰山派出所解决,黄某辉就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到凤凰山派出所看望妹夫,结果公安人员发现其酒后驾车,被当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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