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仙游法院执行局局长收到了仙游县县长和仙游法院院长转来的一封感谢信,寄信人张某在感谢信中用朴实、简短的语言感谢、称赞了仙游法院执行局郑局长、阮法官、林法官等不辞辛苦,倾心负责,司法为民,在过年前为其及时讨回拖了10年的5万元欠款,帮他度过了难关。 事情又回到了十年前: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林某合伙经营玉器工艺生意,2001年双方协商退伙结账后,林某尚欠张某50000元,约定还款期限一个月,但经张某多次催讨,林某都未还款。2004年,张某诉至仙游法院,该院经公开审理,确定林某应在限期内偿还给张某欠款5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林某依旧无动于衷,没有履行,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林某所有的坐落在仙游县鲤南镇的套房一套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将被查封的财产交付评估、拍卖。或许是好事终要多磨,被执行人林某不服,以死相挟,该院恐发生恶性事件,暂停变现程序。之后,几任分管领导、经办法官多次做双方工作,希望能够化解此案,但都以失败告终。 到了2010年,案件出现了一丝转机,经执行林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以为一切将尘埃落定,怎奈被执行人依旧没有履行协议,并且突然失去踪迹,使执行再次陷入了僵局。2012年,执行局郑局长新到任后,收到了张某的反馈,立即指定执行阮法官接手该案件,对该房子进行了重新查封,移送拍卖,并多次带领申请执行人到被执行人的老家和可能藏身之处拟对其进行拘留,但均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未能如愿。想到申请人的满心期待,执行法官一点都没有松懈2012年底,通过多次到被执行人老家走访,同被执行人的父母不断进行沟通,释法析理,让他们动员被执行人林某。 “皇天不负有心人”, 2013年1月底,经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被执行人林某与申请执行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并当面交付了执行款,昔日的两个生意伙伴在经历了十年的恩怨之后又一次握手言和,使本案得以顺利结案。本案辗转到数个执行法官,历经十年,在第十个年头圆满了结,申请执行人张某激动万分,当场表示一定要赠送锦旗表示感谢,但执行法官认为为申请人争取合法权益是人民法官的职责所在,且申请人经历十年波折才拿到五万元辛苦钱实已不易,便婉拒锦旗。申请人张某敬意拳拳,赠送锦旗被拒绝后,遂采取了向仙游县县长和仙游法院院长寄送感谢信的形式对仙游法院的执行局干警表示谢意和称赞。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