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童遭猥亵 18岁少年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3-04-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翰 通讯员 吴舟 郭杭】
晚报荔城讯 为满足性欲,一18岁少年竟将罪恶的手伸向10岁的小女孩,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对于10周岁的小郑来说,2012年8月25日是一个噩梦般的日子,就在那天,她遭受了最惨绝人寰的摧残。当日20时许,被害人小郑独自一人在荔城区北高镇某村坊井一戏台边玩耍,刚满18周岁的被告人张某恰经此处,顿时心生歹念,上前用手捂住小郑的嘴巴并强行将其带到自己在附近的租处。尔后被告人张某不顾小郑的苦苦哀求,强行把手伸进小郑裤内进行猥亵。为了进一步满足自己的性刺激,被告人张某竟要求小郑为其口淫,小郑誓死不从。丧失人性的张某手持木棍威胁并不断扇小郑的耳光,10岁的小郑被迫在当晚为其口淫两次。 日前,荔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犯猥亵儿童罪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公诉。荔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猥亵幼女,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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