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碍执法被定罪
【发布日期:2013-04-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黄青付 梁 姗)日前经荔城区检察院审理后,被告苏某木被依法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一审被定防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8月16日9时许,荔城公安分局民警许某、何某等人接到报警后,至荔城区陡门村一工地欲将在工地闹事、殴打他人的苏某华传唤至拱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遭被告人苏某木等陡门村村民的阻止。其间,被告人苏某木捡起石头砸向出警人员,砸伤联防队员李某的嘴部,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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