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法院陈静荣获全国妇儿维权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2013-03-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城厢讯(记者 林双辉)记者昨日从城厢法院获悉,该院法官陈静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妇联、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联合表彰会上,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悉,陈静法官先后担任了城厢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还兼任了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审判长、妇委会主任。期间,陈静法官认真办理每一个少年刑事案件,用真情感动每一位少年犯,先后挽救了失足少年333人,其中138名重返校园、106名重新就业,6名少年犯获得减刑或嘉奖等。 2010年初,福建省法院系统第一个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在城厢区人民法院成立,凭着法官的正义感和女性与生俱来的对家的眷恋,担任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审判长的陈静法官孜孜不倦地投身于反家暴审判事业中去。她探索出独具特色得反家暴“五环维权工作法”,发出人身保护令30份;曾召开了全国第一场人身保护令复议听证会;作出全国第一份保护现役军人的人身保护令;作出全国第一份驳回施暴者保护令申请的决定书;作出全国第一份保护“留守儿童”的人身保护令;起草的《关于构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作为全国第一家以区综治委的名义出台实施;发出全国第一份单独立案的人身保护令。 两年多来,陈静法官为辖区2700多名妇女提供法律帮助、保护了76名妇女的人身安全、修复了152名妇女心灵的创伤、让56名儿童远离家暴的阴霾、帮助156个家庭重归于好,以实际行动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一片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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