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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项链“抢夺团”覆灭记
4男跨3市专抢金链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3-05-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林婷】

    核心导读:四川男子苏亚名伙同老乡周久林、李祖寿、冯子华,从泉州策划后组团至莆田、福清两地疯狂拽抢金项链,在两地10天就抢夺作案7起。作案后,4人在涵江某超市门口被当场抓获。近日,以苏亚名为首的4人被涵江法院判刑罚。

 

在泉策划后组团至莆抢夺


    苏亚名(四川人,38岁,曾犯罪),2010年9月释放后便在福建省内各市打散工。在泉州打工期间结识三老乡周久林(37岁)、李祖寿(40岁,曾犯罪)、冯子华(27岁,曾犯罪),打工挣的钱不够日常花销。2012年9月,苏亚名向老乡们提议干“老本行”,商量一起组团抢夺金项链,目标人物锁定为缺乏警觉意识的女性下手,而作案城市则锁定临近的莆田、福清(城市交通较混乱,易得手)。随后,四人商量分为2组,作案时一前一后,轮流换岗作案,前车负责抢夺金项链,后车负责掩护。便在泉弄到两辆摩托车驾驶至莆。

 

飞车跨三市夺金链7条


    2012年9月14日一大早,经策划后,李祖寿驾摩托车载苏亚名在莆田市伺机作案。当日14时许,二人在福厦路原“红旗加油站”路段发现一女子正在候车。李祖寿遂将车靠过去,苏亚名伸手去抢该女子脖子上的黄金项链,但未抢到该项链。总结“经验”后,二人继续驾车沿着福厦路寻找作案目标,在涵江区白塘镇向莆铁路桥附近,发现正在驾驶电动车的女子的脖上戴着1条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1619元),李祖寿遂将车靠过去,苏亚名趁女子不备抢走并变卖1260元以供开销。
     一周后早上10时许,苏亚名、李祖寿、周久林、冯子华采用同样手段,在福厦路泉港区涂岭段附近、仙游枫亭段“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门口附近、福清市清荣大道附近、专抢独自驾电动车或正在行走的女子脖子上的黄金项链3条(价值6305元)。
    2天后清晨,四人驾摩托车在福清市桥尾附近、福清市龙田镇龙飞路附近、福清市高山镇附近,采用同样手段趁女子不备抢得黄金项链3条(价值人民币29901元)。

 

一审犯抢夺罪被判刑罚


    案发后,被害人陆续报警,民警立即展开侦查抓捕行动,当日13时许,四人在涵江区沁后村一超市门口被民警抓获归案。
    近日,涵江法院审理了此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驾驶摩托车,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现作出了一审判苏亚名、李祖寿、周久林、冯子华犯抢夺罪,处有期5年-6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7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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