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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医院内行窃 案发后被判徒刑
【发布日期:2013-05-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翰 通讯员 宋敏】

    晚报秀屿讯 秀屿法院日前判决了一起被告人多次窜入医院病房实施盗窃的案件,被告人杨某某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据了解,被告人杨某某在此次被判刑之前已因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及盗窃等被判刑,并在前罪刑满释放后不足五个月便开始实施新的犯罪。
    杨某某自2010年以来的三年期间,共十一次窜至莆田各大医院的病房内实施盗窃,均趁被害人不注意时,盗窃手提包、手机、现金等财物,盗窃数额接近二万元。2012年4月中旬一天14时许,杨某某窜至某医院住院部二楼一病房内,趁被害人郭某、林某不注意,将他们挂在床边的一部苹果牌手机偷走,并跑下楼。郭某、林某发现后,立即下楼追赶。当杨某某逃至停车处准备发动摩托车逃跑时,被二被害人拉住,杨某某便将手机还给被害人,并且在被害人查看手机之际,发动摩托车欲逃离现场,被害人郭某见状立即将摩托车拉住,其与杨某某均摔倒在地,后杨某某又趁机逃跑。2012年5月25日中午,当被告人杨某某准备再次潜入医院实施盗窃时,被被害人郭某发现并当场抓获,后被扭送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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