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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一村党支部书记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获刑
【发布日期:2013-05-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吴寅生) 朱某原任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党支部书记,然而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开支手段,非法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计人民币4.5万元。日前,经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7年8月至9月间,荔城区“黄北第二通道”征用黄石镇天马村部分墓地,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管委会拨付给天马村征地拆迁补偿款人民币7.1万元,后由该村自行组织拆迁补偿及安置,实际支出人民币1.6万元。被告人朱某伙同同案人虚报支出人民币6.1万元,从中套取人民币4.5万元进行私分,被告人朱某分得人民币1万元。
    荔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与同案人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报开支的手段,套取公款人民币4.5万元进行私分,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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