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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加美容悄易主 千元车膜险作废
【发布日期:2013-06-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翰 通讯员 蔡君 关秀红】

    晚报涵江讯 5月30日,涵江区江口陈先生遇到一闹心事,原来,前些日子他花了1千多元,在一汽车美容店为自己的爱车做全车贴膜。其中部分车膜没贴好,店家老板让陈先生过两天再来重新做。可是等陈先生再次前往时,原来的店家不仅换了老板,新老板也以换了经营者为由,拒绝陈先生的诉求。对着被贴坏车膜的爱车,陈先生拿着具有该店字号的发票,却毫无办法。难道一千多元就这样打了水漂?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陈先生试着拨打了12315电话。
    接到电话后,涵江区工商局调解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原来该店转让经营才十来天,且原店主与新老板未就此事作好交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由于经营者变更的原因,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失的,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其它理由私自变更合同内容。工商人员对店老板进行调解,并督促新老板现场与原店主电话联系。最后,新老板为了生意信誉,同意给陈先生重新予以补贴。陈先生连连感激道:“多亏了工商人员啊,我们消费者有事找您们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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