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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出成效
【发布日期:2013-07-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陈国钦)7月2日,涵江法院作出裁定,撤销被矫正人员林某缓刑,重新收监执行原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近日,涵江区检察院对辖区内全部监外执行人员的社区矫正情况开展了一场监外执行专项检察,通过检查发现1名被矫正人员林某虽然其每个月都有电话报到,但都没有实际参加社区矫正活动。检察人员就与司法所人员通过寻访,发现被矫正人员已脱离监管一个月。鉴于上述情况,涵江区检察院向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由司法局向法院发出撤销缓刑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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