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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出轨 邀妻弟惩“奸夫”
涵江一“妒男”因疑生恨,召集小舅子殴打“情敌”终落网
【发布日期:2013-08-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婷】
    因为怀疑妻子出轨,涵江一男子竟邀小舅子及朋友共同惩治所谓“奸夫”,结果酿成大错。
    据悉,四川平昌县人何明宇(已判刑)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召集小舅子(1990年出生,平昌人)及其友4人(均判刑)向所谓的“奸夫”进行殴打并索要钱财,作案后均潜逃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向晓军于2012年6月20日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近日,涵江区法院以向晓军犯抢劫罪,判有期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
    据了解,何明宇(1988年出生,已判刑,)因常日怀疑其妻子谢红梅与老乡熊剑之间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遂起报复之心。2009年11月9日22时许,何明宇纠集向晓军(小舅子)、朋友温家松等4人(均已判刑)将熊剑带到涵江区赤港二队路旁进行殴打泄愤(经鉴定,属轻微伤)并索要钱财,并当场从熊剑身上搜出银行卡一张。尔后何明宇一伙强行带着熊剑前往附近的ATM机取款300元。事后,何明宇分给其中2名朋友20元,其余款项用作请其他人吃水煮鱼的费用、购买香烟挥霍一空。
    六人得知熊剑报案后均逃离,其中何明宇等5人于2010年、2011年被公案机关抓获归案,落网的向晓军经过公安机关的网上追逃于2012年6月主动至派出所投案。经查,案发后向晓军多次主动向熊剑赔礼道歉,并赔偿给其300元,熊剑自愿出具谅解书,对向晓军的行为予以谅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共同抢劫犯罪中,向晓军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根据向晓军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具备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对向晓军适用缓刑。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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