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共建 合作共赢
涵江法院与福建江夏学院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
【发布日期:2013-08-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邱益鹏】

为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发挥审判实践优势,促进审判实务与法学理论教育的互融互动。日前,涵江法院与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在涵江区法院举行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协议签署仪式。双方在“合作互补、提升共赢”的基础上,共同培育复合人才,推进教学和审判工作取得发展进步。 今后涵江区法院将作为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的一个固定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每年将接收该校选派的数名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提升学生法学实务技能。涵江法院则依托该平台,积极开展青年法官与该校专家教授建立学术理论导师制度,提升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法院的学术氛围和法官的综合素质,取得审判、学术“双丰收”。 据了解,近年来,涵江区法院大力推行“人才强院”战略,不断深化法官职业化建设,专家型、复合型的高素质法官群体逐步形成,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工作飞速发展。这次与福建江夏学院合作建立“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是涵江法院推进“人才强院”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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