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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城乡低保全面“提标”
【发布日期:2013-08-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荔城讯(通讯员 陈文华)根据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荔城区再次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今年起,荔城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家庭年人均1900元(月人均158元)提高到2880元(月人均240元),月人均补助由102元提高到132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由年人均4560(月人均380元)提高到年人均5040(月人均420元),月人均补助由205元提高到240元;五保对象月供养标准由320元提高到495元。区民政部门结合低保动态管理的低保评定,严格核实低保准入条件,并通过金融机构将“提标”后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开户的存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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