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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子嫁人不成 被判退回彩礼
【发布日期:2013-09-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金东 郑春生)近日,仙游法院审结一起带子嫁人的离奇案件。
    据悉,2010年7月间,城厢区华亭镇的方某某经媒人介绍与仙游县郊尾镇的已怀有五个月身孕的陈某某相识并按农村习俗举行订婚仪式。方某某共支付给陈某某及其父母各项彩礼款26000元,并精心照顾陈某某。2010年10月26日,陈某某生育一男婴。方某某精心照顾陈某某母子约三个月后,陈某某突然离开方某某,不愿与方某某办理结婚登记。为此,方某某于2012年6月26日将陈某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返还彩礼26000元。仙游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某及其父母共同返还彩礼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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