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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药品代理商签合同诈骗 莆田男子诈骗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3-10-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甄 林志玲)现年30岁的莆田男子黄某,谎称是药品代理销售商,从省中兴公司大量购入药品后未付清药品款逃匿。近日,经荔城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2年5月间,被告人黄某与福建省中兴公司法人游某多次协商达成代理该公司药品销售口头协议,并约定一个月后付清当月款项。被告人黄某自2012年5月31日至同年6月19日止通过QQ聊天形式与福建中兴公司业务员陈某联系,共计从该公司发走药品价值91752元,并把上述药品销售给陈某勇等人。截止约定还款日期,被告人黄某没有依约把销售的药品款汇给该公司,并且还更换手机号码及QQ号后逃匿。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近年,合同诈骗案屡见不鲜,骗子们给自己的骗术穿上了“合同”这件看似合法的外衣,使他们的不法行为越趋复杂性和隐蔽性,提醒市民和企业应抛弃急功近利思想,不能因为竞争激烈就轻易与不了解的人订立合同,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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