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诉离婚 法院巧处理
【发布日期:2013-10-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方瑞昌)10月26日,一位僧侣模样老人走进榜头法庭,欲起诉离婚,令工作人员十分诧异。经一番详细了解,僧人本姓王, 于1952年出生, 1976年与现配偶认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如今育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年成家。因受戒及相关政策需要,急需一纸离婚证明文书。 据王僧人称,其于2007年正月期间出家为僧,并与配偶分居至今,2010年受五戒于莆田某寺,现在宁德某寺潜心修行并受大戒。因为是事实婚姻,没有进行过结婚登记,所以几年前出家时并不是很在意。现需要离婚证明了,却发现有不少的问题。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吧,好像又没有结婚证;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证,自己已经是出家人,又好像破戒,因此只能寻求法院解决了。 工作人员在得知详情后,及时与王僧人的配偶取得联系,将其传唤至法庭,并迅速做好立案和开庭工作,当日就为双方当事人作了离婚调解及制作民事调解书,王僧人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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