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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老人会活动中心参股开赌场
事发涵江,犯罪数额达11万余元,涉案人员被移送候审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涵江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王文振)村老人会活动中心参股开设赌场,犯罪数额达11万余元。近日,涵江区检察院对该案犯罪嫌疑人黄某、陈某、陈文某、陈清某、陈裕某、黄金某等六人以开设赌场罪移送涵江法院进一步审理。
    据查,2013年2月13日左右,犯罪嫌疑人黄某、陈某与涵江区某村老人会活动中心代表即犯罪嫌疑人陈文某、陈清某共同策划,在该村老人会活动中心内开设赌场,并提供扑克牌等赌具。犯罪嫌疑人黄某、陈某及该村老人会活动中心分别占赌场三成、三成、四成的股份。期间,犯罪嫌疑人陈裕某、黄金某受犯罪嫌疑人黄某雇佣为该赌场望风,犯罪嫌疑人陈文某、陈清某则负责收取堂钱。开设赌场期间,犯罪嫌疑人一伙向参赌人员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黄某、陈文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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