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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一小学校长受贿加贪污获刑五年
【发布日期:2013-12-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吴寅生 吴舟)身为小学校长,原本应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却因贪欲毁掉自己的前途。经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黄某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近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黄某原为荔城区一小学的校长,在任职期间利用分配学生入校就读名额的职便,给予陈某关照,为其提供3个入学名额,帮助3名学生到该小学就读,事后被告人黄某在家中收受陈某人民币7000元。经检察机关调查,被告人黄某共为14名学生及7位教师的读书和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共非法收受人民币6.7万元。
    与此同时,黄某还利用学校装修之际,在校内墙面和门窗粉刷过程中虚增粉刷款,并与包工头约定工程款,将差额人民币2.5万元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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