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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首例非法鉴定性别案审结
一“接生婆”屡犯获刑
【发布日期:2013-12-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宋敏)秀屿法院办理的首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近日审结。为在社会营造计生良好氛围,法院主动邀请该区计生局干部、区镇妇产科医生、护士、农村计生管理员及村民代表40多人到院旁听庭审。因非法为5名怀孕妇女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秀屿区一老妇林某被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没收B超诊断仪一台、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罚金3000元。


收受鉴定费    便“知”男和女


    林某今年63岁,秀屿区东峤镇人,从未上过学,以前以在村里替人接生为生,现为无业人员。其从未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也没有执业医师资格,没有资格进行B超检查,更无权鉴定胎儿性别,但这位老妪却做起了利用B超、为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获利的致富美梦。在审理中发现,林某2005年曾因为做倒卖假出生医学证明,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考验期满后,2008年12月林某因介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被秀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100元。然而,罚款造成的金钱损失并未让林某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历,想通过来钱更快的方式即直接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来牟取暴利,于是林某自己花钱非法购买了二手B超机一台,并自学了操作方法。有了这“一技之长”的林某发现,很多农村重男轻女的人,想做胎儿性别鉴定,但因法律不允许,正规医院、诊所都不做。看到这个市场“钱景”,她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发财机会,便开始铤而走险。但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有关部门对婴儿性别比较失衡问题更加重视,秀屿有关部门也加大了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打击力度,2013年1月,林某再度被计生部门查获,又因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被秀屿区卫生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00元及B超诊断仪一台。


屡抓屡再犯    老妇终获刑


    按常理,林某的“事业”接连遭受到二次沉重打击,应该知难而退了。但是林某却动起了歪脑筋,想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改进”来规避打击。她想到了利用便携式B超机流动作案,直接到村民家中进行非法鉴定,同时发展了几名中间人做为掩护。6月,林某再次购进了一台小型便携式B超机,今年6至7月间,林某伙同张某(另案处理)分别在笏石镇、东峤镇等地进行非法鉴定活动,7月24日,在笏石镇某村林姓村民家里作案时,因该孕妇临时改变决定而未鉴定,其回家后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26日被秀屿区公安机关取保候,7月27日被告人林某在被秀屿分局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通过笏石镇某村民吴某介绍,指使同案人张某于次日在吴某家中使用便携式B超机为孕妇吴某某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8月13日,秀屿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某犯非法行医罪,向本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之后,再次伙同他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犯非法行医罪成立。被告人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退出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3000元,量刑时一并考虑。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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