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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签名更改调换送货单 长汀小伙在莆诈骗
【发布日期:2014-01-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涵江讯(通讯员 林婷)福建长汀籍人张开生同朋友佘金林在涵江模仿食杂店店主签名,采取增加送货单据、调换送货单的手段诈骗货款。近日,涵江法院以张开生构成诈骗罪,因同案人尚未归案,在共同犯罪中犯意的形成及作用难以判断,故不予区分主、从犯。鉴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退清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处罚。故判有期7个月处罚金4000元(已缴纳)。
    张开生,福建长汀人,2012年9月初,张开生伙同朋友佘金林(在逃)策划后,锁定目标一位在莆田赤港开食杂店的黄女士,双方约定由张开生、佘金林以低于进货价格向其供应“雪津特制啤酒”、“伊利纯牛奶”、“旺仔牛奶”、“银鹭花生牛奶”、“康师傅桶面”等商品,并按照黄女士签字的送货单上的货物数量结算货款。自同月上旬至同年11月份间,张开生、佘金林从涵江区商业城一食杂经销部购买上述一些商品后,由佘金林充当送货员,张开生充当收款员,转售给黄女士;后二人用事先模仿黄女士签名的送货单,采取增加送货单据、调换送货单的手段,先后5次骗取其货款共计8700元。同年12月14日10时许,张开生采取上述同样的方法与黄女士结算货款4000元时,被其当场识破。同日11时10分,黄女士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张开生在食杂店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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