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受骗上当 不转帐才是上策
【发布日期:2014-01-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何小明】
“你好,这里是某法院执行庭,您有一张法院传票在今天下午过期,请尽快来领取,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我是某邮局工作人员某某,你的包裹里发现毒品,请尽快和公安局禁毒大队联系。否则……”警方提醒,年终岁末,这些电话都是骗子精心设下的“连环计”,如果你不予理睬倒安然无恙,如果你好奇心太强或因担心想要问个明白,“坑爹”的陷阱就张网以待,你当了真,慌了神,真金白银就别人的假话哄走了。秀屿区法院日前审结这样一起电信诈骗案,3个安徽籍骗子被绳之以法。
遍撒骗网:忽悠三人组,市民屡中招
黄某、方某和林某两男一女,皆是来自安徽的“80”务工青年。他们觉得靠在工厂打工赚钱太慢,在一次网吧上网时三人从网上“取经”学来电信骗术,后就把魔爪伸到了莆田市民,秀屿区两个居民因防范意识淡薄,先后中招。2013年3月11日,被告人黄某、方某和林某经预谋后,在莆田市某小旅馆内,由黄某向被害人张某发送语音信息冒充邮局工作人员,以张某邮件包裹内藏有毒品需要检查,并由林某冒充公安民警、方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张某的信任。张某由于担心自己被公安机关处理,在市区一银行自动取款机向三被告人账户汇款5200元。事发6天后,三人故伎重演,以相同方式骗得秀屿区笏石镇王某的信任,被害人王某在一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向三被告人账户汇款15427元。发现上当后二人先后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方某和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黄某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分别判处方某、林某有期徒刑各一年,均并处罚金7000元。并对其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一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常用技俩:改号软件搭配“钓鱼剧本”
第一步,通过用改号为某地法院电话号码的网络电话直接拨到事主家,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称受害人涉嫌信用卡诈骗,被银行告到法院并下发了传票,待会儿将联系某地公安局的同志,同时让受害人拨打114核实公安局电话。 第二步,待事主拨打114查询电话得到肯定答复后,第二个骗子冒充公安局的案件主办民警打来电话,称受害人可能系因身份信息被冒用,并假装与总部联系,对受害人的资料进行核查。故意让受害人听到其涉嫌非法洗黑钱、已被列为嫌疑人等内容,唬住受害人。 第三步,假装帮助受害人通过申请国家金融保单等方式洗清罪名,诱骗受害人开立新的银行账户或者直接将资金打入骗子设立的所谓“国家安全账户”。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骗子靠广种薄收,不怕没有人上当,一个骗子群拨、群呼上万个电话,只要有一个被骗到了,他就赚了。此类电信诈骗手法,无论犯罪分子如何变换花招,最终目的是要求被害人将钱转至所谓的“安全账户”或向其指定账户汇款“花钱消灾”,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等实施诈骗的传统关键词是“电话欠费、信用卡透支、涉嫌洗黑钱等案件、法院传票、安全账户”等,现在也出现了“教育补贴、新生儿补贴、农保再报销”等新说辞,公众需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在ATM机上向陌生人和陌生账户汇款或接受电话提示进行操作,发现非常情况和其他疑点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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