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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试点下放农村建房审批权
【发布日期:2014-02-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通讯员 何晋生 张郁周 朱崇飞)  “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多,时间长,一直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今后,农民建房在镇街就可完成全部审批手续,将大大方便群众办事。”近日,荔城区西天尾镇“两违”负责人高兴的说,原来,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该区制定出台有关政策,选取西天尾镇为农村建房审批权下放试点镇。
    针对试点镇,该区规定:凡符合因无住宅或现有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镇街、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等条件之一的村(居)民,可以通过填写《荔城区农村村(居)民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表》和“严格按照批准面积、界址点和其他规划条件要求使用土地和建设”的承诺函,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召开两委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公示、上报,镇(街)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上报镇(街)两委会议讨论决定,将审批情况公示,审批通过后,镇(街)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放样定界,建房户方可开工建设。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所在村(居)委会将会同镇街有关部门按阶段实地检查,对与审批要求不相符的,立即要求停建,责令一个月内整改到位,无法整改的,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相关规定进行拆除。
    “放权不代表放任不管。”该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指导的同时,该区还将定期组织效能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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