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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儿的小学同学
涵江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4-03-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周素真)日前,涵江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一名性侵幼女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这个禽兽竟趁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自已女儿的同学。
    据悉,被害人小花与小雪同是涵江某小学四年级同班同学。因为双方父母都较为熟悉,每天放学后小花都会到小雪家里一起完成家庭作业。
    罪恶发生在2014年2月的某一天,是新学年开学的第三天。当天下午,两人又在小雪家做作业,小雪的父亲陈某刚好在家看电视,期间因电视机遥控器电池没电,陈某叫小雪外出买电池,而就在小雪离开房间的瞬间,陈某见独自在桌前做作业的小花后便起了邪念,他假借帮忙找东西之由,将小花骗到卧室后让她躺在床上把裤子脱掉,因小花不乐意,陈某就动手将其裤子脱下到膝盖处,并进行性侵,直到小花几次喊疼后才停止。之后陈某威胁小花不能跟别人说,否则以后不要跟他女儿小雪玩。当晚小花回到家后不敢吃饭,吓得全身发抖,在其家人的再三询问下才说出实情。
    针对这类案件,检察官提醒,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性侵幼童的案件来看,被害人多是留守、流动儿童,与嫌疑人之间多是邻里、朋友或其他较为熟悉的关系。尤其是幼女对性的无知,往往成了被性侵的便利条件。为此,我们在处罚犯罪的同时,更希望家长、学校及全社会都能够更加重视对性的教育,提高孩童们对性的防范意识,有防“狼”意识,谨慎交友,面对熟人,也不能在心理上放松警惕,以降低案发机率。如遇不测,要冷静机智,要利用现有条件进行自我保护,勇敢面对,不要轻易放弃可能得到的救助。事后要及时向家长或亲人反映并及时报警,保护物证。
    (文中相关人员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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