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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公墓之名赢利 毁坏公益林被立案
【发布日期:2014-04-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涵江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陈丽清)日前,涵江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方某、黄某等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进行刑事立案监督,涵江森林公安分局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据初步了解,自2007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方某、黄某等人以自己所在的村拆迁墓地安置为由,向区政府申请了建骨灰堂用于集中安置拆迁坟墓,但在未办理任何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涵江区江口镇厚港山毁坏生态公益林筑建公墓,多年来不断扩大占用。经鉴定,涵江区江口镇厚峰村“后港山”林地被毁面积达29.89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占用并毁坏生态公益林数量5亩以上应当刑事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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