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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产“品牌包” 每个仅卖数十元
荔城查获近万个假冒国际“品牌包”,案犯通过网络销售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4-05-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吴舟 梁珺姗】

    核心导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奢侈品牌受到众人的青睐,为了让更多的人用上所谓的“大牌”,莆田男子宋某和郑某打起了网上销售假冒奢侈品牌的主意,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近日,经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未遂)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家庭作坊制造假冒国际“品牌包”


    2011年11月间,荔城区新度镇的宋某觉得假冒奢侈品市场有利可图,于是先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多台涉案电脑和数千个假冒LV、GUCCI、CHANEL、COACH、PRADA、BURBERRY等品牌注册商标的挎包,并承租了市区安福小区的一坎店面用于“办公”。准备就绪后,宋某雇佣了被告人郑某负责日常管理,并雇佣了多名同案人分别负责仓库补货、配货、运输送货等。随后宋某在网络上注册了一家专营奢侈品牌包的网店,由专人负责发布产品的图片、型号、价格等信息,并通过QQ同客户聊天联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挎包,基本上都是以数十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出去的。

 

网络销售违法案发人财两空


    2012年5月8日,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宋某经营的仓库内扣押到假冒LV、GUCCI、CHANEL、COACH、PRADA、BURBERRY等品牌挎包共计9963个,货值计人民币622490元。经过审讯,办案民警发现2012年2月至3月间,宋某等人已先后向他人销售假冒LV、COACH、CHANEL挎包20多个,得款仅人民币1250元。日前,宋某和郑某均遭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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