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陈国孟 陈志东)记者昨日从仙游获悉,该县县委日前在全省各县区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四转一强”工作实施意见》,全力支持县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工作,以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仙游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切实提供高效有力的保障。 “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是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部署新要求。为切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仙游县委结合实际出台意见,全力支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明确定位,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更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据悉,该意见涵盖“清理由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和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等6大部分13项具体内容。在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上,共清理出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49个,保留及继续参与的15个,确保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突出主业,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解决职责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 为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今后县纪委书记和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长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不分管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其他工作,不挂钩联系乡和不承担包村(居)工作及不分管其他工作,且调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均排在同级党委副书记之后、其他班子成员之前,以更好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力度。 为夯实自身建设这一基础工程,仙游县委支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纪委监察机关内部机构调整,通过公开招考和从公检法等部门选调法律、刑侦、技侦、财务等专业人员,配齐配强队伍,提高办案业务能力,真正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履行惩处、监督职能的主业主责。同时,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为突出监督问责,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县委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县直机关纪工委、八大系统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以县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报告。此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为保障意见得到实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仙游县委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有主体责任、纪委负有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将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由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跟踪监督,纳入党委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组织领导不力的严肃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