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县区新闻
涵江一醉汉偷开警车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4-09-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涵江讯(通讯员 吴慧玲)日前,涵江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嫌犯王某报请批捕。
    据查,2014年7月某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涵江某酒吧饮酒后步行至酒吧门口,时公安民警正在该处执行公务,犯罪嫌疑人王某遂借着酒劲趁民警无暇顾及之机,溜进执勤警车,驾驶警车绕一圈,尔后又将车掉头开回酒吧门口,民警发现后上前制止,但其不顾反而加速行驶,终致在涵江区新涵大街撞及道路中间护栏,造成该警车及护栏严重损坏的后果,损失共计35385元。经司法鉴定,从王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266.609mg/100ml,且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