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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诉累 司法为民
涵江法院法官进村入户,主动上门服务促和解
【发布日期:2014-09-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叶惠玲 林溢君】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涵江法院通过庭前和解沟通,事先做好案件被害人思想工作,尽力促成被害人与被告人口头达成和解。日前,涵江法院法官驱车兼步行深入三江口镇芳山村,为行动不便的被害人送上和解协议书。在涵江法院法官的主持下,被告人与被害人及时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对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谅解。此行及时化解了双方矛盾,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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