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劝架遭暴力 3男违法终入狱
涵江3男子打架不听民警劝阻还暴力袭警,被警民合力擒获
【发布日期:2014-11-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潘敏】
核心导读:人民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为老百姓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不听警察劝阻,反而暴力袭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久前,涵江民警陈斌在巡逻途中为劝阻几个因琐事打架的人,却反遭殴打,过后歹徒甚至指控其行为仅仅是出于好奇心态上前阻止双方打架,不属于正在执行职务活动。当然,法律是公正的,三个袭警的歹徒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班房。
酒后打架,民警劝阻竟被打伤
经调查,事情发生在2013年9月30日晚上22点左右,被告人陈明、刘江、林深三人喝得醉醺醺地在涵江区某旅社门口与正在该旅社一楼打麻将的黄华、黄平等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是既动口又动手。而激烈的吵闹声引起了刚好在附近巡逻的民警陈斌的注意,其见状立马上前表明身份并对双方进行劝阻。 然而此时酒气冲天的陈明、刘江、林深三人不仅置之不理,不听劝阻,甚至觉得民警碍事,对陈斌拳打脚踢,致孤身奋战的民警陈斌受伤倒地。之后民警陈斌爬起来再次表明身份后,三位被告依然置若不见,采用暴力手段将民警陈斌再次打倒在地。
警民擒凶,逃脱嫌犯投案自首
受伤的民警点燃了围观群众的正义感,群众开始报警,开始主动拦截想要逃离现场的三位被告。尽管被告林深侥幸逃脱。晚上23点左右,派出所民警林建军一接到电话立马带人赶往现场,被告人陈明、刘江为抗拒抓捕,再次殴打民警陈斌、林建军,后在众民警和群众的协作下被告人陈明、刘江终于被带回派出所调查。而逃离在外的被告人林深也于同年10月1日主动到涵江区刑事侦查大队投案。
狡辩无力,三名嫌犯锒铛入狱
日前,此案在涵江法院进行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明、刘江、林深使用暴力手段,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中被告人陈明、刘江致二人轻微伤,被告人林深致一人轻微伤,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对于被告陈明所提出的民警陈斌经过案发路段时,是出于好奇心态上前阻止双方打架,其行为不属于正在执行职务活动,故其没有犯妨害公务罪的辩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人民警察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职责,民警陈斌对上述发生在公共场所危害治安秩序的行为予以制止,属依法执行公务,故被告人陈明的上述行为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最后,鉴于被告人林深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明、刘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陈明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处被告人刘江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处被告人林深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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