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记者昨日从仙游县医保中心获悉,仙游县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已于上月初启动,居民可凭相关户籍资料前往所在村(居)办理,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时间是2014年11月10日到2015年2月28日为止,2015年3月1日起不再办理参保登记。 低保对象和持证残疾人免费参保 据介绍,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低保对象和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免费参保,但低保对象不必办理参保登记,而持有“二代证”的残疾人须随同“家庭户”办理参保登记并注明“残疾人”字样,且其他家庭成员应照常缴费。参保对象为具有仙游县户籍的城乡居民(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农村户籍、城镇户籍的老年人、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等,以“家庭户”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机关事业单位集体户籍,以“集体户”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和莆田学院仙游校区学生统一在本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随家庭户参保,其中这两所学校的新生,需缴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参保费用120元/人,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续保学生参保缴费为90元/人。 按“户”向参保对象收缴医保费用 据悉,在启动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仙游县于11月4日正式出台《仙游县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政府推动、财政支持、部门协调配合的原则扎实推进。其中,18个乡镇(街道)及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指导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工作,村(居)委会具体承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应认真核对《户口簿》,按“户”向参保对象收缴居民医保费,并开具《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收款收据》,做到不漏一人;县人社局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具体经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政府补助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县民政局负责低保户的参保工作;县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的参保工作;集体户所属机关单位负责办理集体户内居民的参保登记。 现役军人等三类人可不参保缴费 此外,根据《方案》规定,该县居民户口簿中所有人员应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除外),否则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参保居民需填写《莆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表》,并提供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1张(一岁以内的幼儿可以不提供),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新农合,不得重复报销医疗费用。但以下三类人员可以不参保缴费:一是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出国人员,但户口未迁出的,若不参保缴费的,需提供入伍通知书、入学通知书、护照等凭证;二是服刑人员、离婚但户口未迁出的人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三是失踪人员和已死亡但户口未注销的人员需提供火化证或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