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陈晓霞)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城分局与荔城区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良性互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规定了荔城检察院按照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相关规定,采取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方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监督时应当遵循依法监督、事后监督及有限监督的原则,不得干预或参与食药监局的正常执法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了双方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案件协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四项制度和发出检察建议的八种情形。 目前,荔城食药监分局已加入“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食品犯罪线索3条,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自2015年1月起,该局办理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还将并入“荔城区网上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及电子监察系统”,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