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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购买“金钱草、淫羊藿”时请留意
荔城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四不合格产品被立案
【发布日期:2015-04-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陈晓霞 林智冲)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城分局获悉,该局执法人员日前依法连续查处了4起药品经营单位销售柿蒂、金钱草、淫羊藿、炒苍耳子等不合格中药饮片案件,对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依法进行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严惩中药饮片违法违规统一行动
    据介绍,4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加强中药饮片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加大相关案件查办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中药饮片监管。荔城食药监分局按照上级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单位,以容易发生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以及价格偏低、供货渠道可疑的中药饮片为重点品种,现场抽取中药饮片样品21批次,送福建省药品检验所检测,并随机检查经营单位药品购销渠道、购销票据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或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同时,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定药品标准要求,召回抽检不合格的中药饮片。
惩办力度大,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为劣药,禁止生产、销售。将依法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福建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上述4起案件中抽检的中药饮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中国药典》的规定,认定为劣药,我局正按照《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该局执法干部向记者介绍说。
    据悉,截止目前,荔城食药监分局已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5家,医疗机构8家,发放整改通知书7份,立案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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