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林剑海)近日,涵江区民政局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此次共有93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年检。 据悉,从今年4月至6月底,该区民政局“四措并举”扎实开展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并对年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杜绝个别社会团体不按规定参加年检,在年检过程中相互推脱责任,该局对文件和资料的下发和上报实行签收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了敷衍、应付等现象,确保了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局重点检查社会组织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章程开展活动、财务管理、执行重大活动尤其是涉外活动报告制度及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报批手续等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该局创新年度检查方法,以抽样方式对部分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抽查,上门年检,确保年度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年检结论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确定,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予以撤销登记,确保年度检查不“走过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