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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塘乡一夫妇拒缴社会抚养费被依法行拘
【发布日期:2015-04-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林素娥 谢月 陈志聪)4月份以来,秀屿区月塘乡实行“123”执法模式强势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经过连续几天的摸排布控、蹲点守候,4月9日上午,该乡霞塘村唐某夫妇因拒缴社会抚养费,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唐某夫妇于2008年4月28日生育第一孩,男;2010年11月17日生育第二孩,男;2013年6月22日生育第三孩,男。唐某夫妇2013年6月生育的子女,违反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属于多生育第二个子女。因唐某夫妇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秀屿区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秀屿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并向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唐某夫妇仍拒不履行缴纳义务,秀屿法院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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