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县区新闻
原华林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薛子涛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发布日期:2015-05-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游龙熙)近日,经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中共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薛子涛受贿一案作出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人薛子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800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