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华林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薛子涛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发布日期:2015-05-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游龙熙)近日,经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中共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薛子涛受贿一案作出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人薛子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800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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