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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塘食药监所提醒市民慎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发布日期:2015-06-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黄剑剑)近日,涵江区白塘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在管辖区内的包子店、食堂、农贸市场、乡镇街道居委会宣传栏等处张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和发放宣传彩单,并充分利用短信群发系统告知市民: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硫酸铝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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