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药店务必完成新版GSP认证
【发布日期:2015-06-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陈振平 郑志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实施部署,全部药品经营企业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按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调整实施完毕。为加快推进新版GSP在我辖区的实施,确保按时、按量、提前完成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工作,日前,荔城区拱辰食药监所组织召开拱辰街道辖区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会议。辖区21家药品经营业负责人或店长参加会议。 荔城分局分管药品的范副局长在会议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企业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到“早规划,早准备、早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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