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郑梅莺)秀屿区民政局落实低保政策,发挥兜底作用受到困难群众的欢迎。 一是及时发放低保金。截止5月份,为该区城乡低保人数5775户18548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101.5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2078.69万元(含春节临时价格补贴和电费补贴等);城市低保资金22.86万元。二是及时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由月人均350元提高到月人均468元,与城市低保的标准一样,实现了保障标准的城乡统一。三是积极落实各类保障资金的发放。实行分类救助,为578名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补发高龄补贴资金28.27万元;实行市场价格调控和电费补贴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春节前按每名城乡低保对象100元的标准进行临时价格补贴,累计发放资金186.89万元;实施加强生活保障,发放电费补贴12.9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