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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扣押1800支过期静脉采血管
【发布日期:2015-06-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赖腾 陈莉莉)近日,涵江食药监分局对辖区一家医院库存的1800支过期静脉采血管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据介绍,该局执法人员在涵江区某医院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库房内存放L一次性使用自动定量静脉采血管600支和一次性使用自动定量静脉采血管1200支,均已过期。当事人涉嫌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扣押此L一次性使用自动定量静脉采血管600支及过期的一次性使用自动定量静脉采血管1200支,共计1800支,并立案处理。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如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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