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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化妆品丢失 工商调解获赔偿
【发布日期:2015-07-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翁倩玉 戴俊雄)近日,涵江的刘女士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她于5月份在涵江某快递公司邮寄一份价值550元的化妆品到晋江市,快递费用8元。但是一个月过去了,对方却称还未收到寄件。刘女士多次与快递公司交涉,希望快递公司查看寄件下落或者赔偿,快递公司却拒绝了她的要求。
    涵江区工商局工作人员随即介入调查。快递公司坦承对遗失寄件负全责,但因刘女士在邮寄过程中未保价,只肯赔付3倍的邮寄费。经工商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快递公司一次性赔偿300元给刘女士,刘女士不再查看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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