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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食药监发警示织纹螺有毒勿食
【发布日期:2016-04-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梁怡清】

    晚报讯 春夏时期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近日,荔城食药监局发出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易导致食物中毒,河鲀毒素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荔城食药监表示,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公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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