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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西食药监对一销售过期食品立案处罚5万元
【发布日期:2016-04-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舒易刚】

    晚报讯 涵西食药监所始终坚持以“四个最严”的标准监管食品安全,近日,辖区内一超市售卖超过保质期的山楂,违法所得0.4元,被涵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
    不久前,该局接到一消费者举报,称其在一家超市购买铁山楂,该产品已过期,要求查处。涵西食药监所立即组织法人员核实举报内容,并对该超市开展现场检查。经核查,该超市待售食品货架上发现保鲜膜袋装的11盒“铁山楂”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38.66元,该超销售1盒违法所得为0.4元。执法人员依法将过期“铁山楂”进行现场查封,并依法对该超市涉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之后,涵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对该超市作出了“没收扣押的过期铁山楂11盒,没收违法所得0.4元,并处人民币5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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